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作者:中鸿应急产业学院 时间:2024-05-29 107 次
摘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修订后的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2016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(国办函〔2016〕25号)同时废止。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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